根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,我省对“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信息系统”和“动物疫情测报站管理系统”的报表制度进行了调整。一是每月26日前各县完成当月“动物疫病监测信息月报”和“动物疫情信息月报”的填报工作, 27日到月底前各市完成审核工作。二是 “动物疫情测报站管理系统”填报和审核时间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-31日。三是“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信息系统”填报工作采取逐级审核制,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级填报信息负责,同时对下一级填报信息进行审核。通过此次调整,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信息系统、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报告体系,提高了网络报告能力,我省疫情网络报告水平进一步提高。